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ㄑㄧˋ

木部 共12画 上下结构 68C4 CJK 基本汉字
康熙字典

木部

12画

8画

上下结构

qi

YCAS

YITD

SZEF

00904

68C4

[415412211234] 点、横、撇折、点、横、竖、竖、横、横、竖、撇、捺

棄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269頁,第7

同文書局本: 第531頁,第15

標點整理本: 第477頁,第11

古文: 弃 、 𢍞𨓋

唐韻》:詰利切;《韻會》:磬致切;《正韻》:去冀切,𡘋音器。
說文》:捐也。
爾雅・釋詁》:忘也。
詩・召南》:不我遐棄。
禮・冠禮》祝辭: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
注解

〔棄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棄〕字拼音是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𠫓、𭩠

〔棄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個頭向上的嬰孩,三點表示羊水,頭向上表示逆產。中間是隻簸箕 ,下面是兩隻手。合起來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兒倒掉之意。小篆寫法大同小異。本义是扔掉;拋棄。

〔棄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qì] ⑴ 舍去,扔掉

棄的康熙字典解释由一直搜整理。棄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