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午集下 部首:示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018頁,第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43頁,第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03頁,第20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子例切,音霽。
《說文》: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㊟。
例又,《尚書大傳》: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
例又,《孝經・士章》〔疏〕:祭者,際也──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記》〈祭法〉、〈祭統〉、〈祭義〉諸篇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:側界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側賣切,𡘋音債──周大夫邑名。
例又,姓。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注解
〔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示部。
〔祭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jì、zhà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、示,五行属金。
〔祭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“又”( 手 );中间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,一是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是祭祀。
〔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ì] ⑴ 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⑵ 供奉鬼神或祖先⑶ 使用(法宝)㈡ [zhài] ⑴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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