诫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80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63頁,第1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38頁,第5字
音《唐韻》:古拜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居拜切,𡘋音戒。
《說文》:敕也。
《玉篇》:命也、吿也。
《廣韻》:言警也。
《增韻》:警敕之辭曰誡。
《易・比卦》:邑人不誡。又,〈繫辭〉:小懲而大誡。
《左傳・桓十一年》:鄖人軍其郊,必不誡。
《史記・周本紀》:乃命伯臩申誡太僕。
《荀子・强國篇》:發誡布令而敵退,是主威也。
《文中子・問易篇》:君子思過而預防之,所以有誡也。
《正韻》𡘋與戒同。
例又,劒名。
《刀劒錄》:秦昭王鑄一劒,長三尺,銘曰誡。
音又,叶居吏切,音記。劉向〈列女頌〉:雖曰女則,亦實男誡;男女覽兹,厥事甚備。
例又,《類篇》或作𧭬。
《字彙補》譌作𧪖,非。
注解
〔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誡〕字拼音是jiè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戒。
〔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è] ⑴ 警告,勸人警惕⑵ 文告。⑶ 文體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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