掬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51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40頁,第2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87頁,第2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居六切,音菊──與匊同,兩手曰掬。
《禮・曲禮》:受珠玉者以掬。〔疏〕謂手中也。
《左傳・宣十二年》: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例又,《詩詁》: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
例又,《小爾雅》: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
例又,揚子《方言》:離也。齊陳曰斯。燕之外郊,朝鮮洌水之閒曰掬。
例《說文》:在手曰匊。俗作掬,《廣韻》與𢱬同,《韻會》本作揈,《正字通》本作臼。
注解
〔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掬〕字拼音是j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匊,五行属木。
〔掬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ū] ⑴ 用两手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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